江苏省地震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24年,江苏省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我省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工作质效,为新时代江苏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认真落实地震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切实履行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行业监管等防震减灾职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按计划推进实施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系统谋划“十五五”防震减灾规划,向省发改委提出“十五五”规划初步思路。及时部署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推动措施落地见效。定期开展地震监测台站、仪器设备巡查工作,做好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构造环境探查全面推进,风险评估有序开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健全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体系,完善配套制度措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
制定《江苏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处罚行为依法适当、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工作,修订了《江苏省地震局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管理细则》。印发《江苏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提升地震安全性报告质量。
(三)强化标准管理,推进事业标准化
加强标准管理,以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以标准推进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牵头起草的地震行业标准《活动断层探测报告编制·第三部分·专题报告》(DB/T 93.3-2024)发布实施。牵头起草《海上风电工程地震安全服务技术指南(试行)》由中国地震局印发实施。组织制定的地方标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DB32/T4799-2024)和《地震断层土壤气观测台站建设规范》(DB32/T4889-2024)发布实施。《重要建设工程强震动监测台阵技术规范》获得地方标准立项。利用世界标准日深入开展标准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多方位培训,提升队伍执法能力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中组部、司法部、依法治国办联合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学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司法部组织的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执法的课程。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中国地震局法规标准培训、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在北川举办2024年全省市县防震减灾业务培训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地震行政执法资格培训,截至2024年底共有10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管取得实效
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优化审批服务,发挥窗口作用。进一步规范我局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审批服务工作,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充分利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并联审批、在线监管,对省级审批投资项目逐一核查,及时提醒建设单位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2024年窗口共受理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43项,批复41项。
省、市、县联合监管,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计划,切实做好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对接,积极推进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联合监管。省地震局、省应急厅及相关市县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4项重大化工工程开展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联合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压实了省、市、县监管责任,强化重大化工工程地震安全,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提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守法意识。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质量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6家在江苏从业的评价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了反馈,并对各单位就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提高报告质量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促进评价单位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省、市、县联动,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监管,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施工信息,统筹安排项目所在地地震部门开展现场检查,防止重复多头检查,切实减轻建设单位的负担。
(六)广泛调研,总结评估法规实施情况
按照省人大工作安排,布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预警决定落实情况报告,总结评估预警决定实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向省人大环资城建委汇报,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省人大监督。认真组织相关厅局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七)严格行政程序,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文件清理、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集中清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修改重大合同50余件。
(八)依法公开信息,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深入推进信息主动公开,紧扣工作要点,加强基本信息的全面公开,确保局重要工作、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的及时发布,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双公示”制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对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合规、安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和解读分析,引导社会舆论,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年回复办理局网站互动交流平台各类事项43条,局网站发布信息609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80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0条。
(九)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法治意识
贯彻落实《地震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动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与地震科普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地震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治内容,提升公众防震减灾综合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法规调研活动中开展普法宣传。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宪法日”等普法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宪法宣誓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开展普法作品创作与征集活动,制作并发布“一图速览《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这是全国首部地震预警地方法规》普法视频、《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原创视频,在局微博、微信发布。在局微信转发新华社文章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职工保密意识和技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地推动全局法治建设上了新台阶。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准确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将其贯彻落实到防震减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和依法行政能力。紧抓“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江苏防震减灾法治建设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全面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的谋划部署,研究制定2024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将防震减灾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内容。将法治工作纳入各市(县)年度防震减灾综合考核指标,督促各地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三)带领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决策。严格遵守和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法治素养与现阶段法治政府工作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缺少法律相关专业人员,法治工作队伍仍需加强;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形式创新不足,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水平。研究制定2025年法治工作计划、监管计划,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落实,坚持“清单化”台账管理,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履行被申请人职责,积极配合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积极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接受上级监督。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强化地震安评信用监督管理。加快标准申报编制,推动地方标准建设取得新突破。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作用,切实提高防震减灾法治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举办法治工作培训、法律知识讲座,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与考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信息来源:江苏省地震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