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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震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7 09:31 浏览次数:

2023年,江苏省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好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我省防震减灾法治建设水平,为新时代江苏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准确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将其贯彻落实到防震减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等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培训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的谋划部署,研究制定2023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各设区市2023年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和省人大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三)加快立法研究,地方法规体系日益健全

积极推动省政府颁布实施《江苏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形成了“一条例两决定一规定”为基本框架的地方防震减灾法规体系。配合做好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建议,助推《防震减灾法》修改项目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协助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配合省司法厅、省有关部门完成各类法规规章制度征求意见反馈20余次。

(四)加强标准建设,行业技术标准逐步完善

牵头起草2项行业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分别是《活动断层探查 成果报告编写规则 第1部分:基本规定》《活动断层探查 成果报告编写规则 第2部分:项目总报告》。申报2项行业标准并获批立项,分别是《地震监测地电场仪台站比测技术规范》《感应式低频地磁场扰动观测仪比测技术规范》。做好已发布地方标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工作。稳步推进3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其中《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即将提交评审。配合标准委员会完成标准规范征求意见反馈6次。

(五)全面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认真落实地震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切实履行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行业监管等防震减灾职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健全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体系,完善配套制度措施。配合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4项备案事项纳入清单。配合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省政府赋权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取消1项赋权事项。

(六)加大执法力度,行政执法监管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事中事后监管检查。推动“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的行政检查”列入省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抽取6家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同时将2022年度检查问题较多的评价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一并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单位分别进行了反馈,并就加强安评工作、提高报告质量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有效提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

二是开展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联合监管检查。在2022年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对能源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列入省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抽取5家建设工程,联合省发改委能源局成立检查组,先后赴南京、苏州等地分别就工程抗震设计是否采用地震安评结果情况、工程报批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进行检查。通过联合检查,既确保了能源类重大工程地震安全,又切实减轻了建设单位的负担。

三是开展水库专用台网建设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中国地震局统一部署,对省内6个大型水库专用地震台网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与水库专用台网所在地地震、水利等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就提升大型水库抗震设防能力、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时向中国地震局公共服务司(法规司)报送《关于大型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行政检查全面实施阶段工作情况的函》(苏震便函〔2023〕82号)。

(七)健全法治队伍,综合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积极参与全国性有关监管制度修订工作,1名专家担任中国地震局地震安评监管制度评估工作组组长,为地震安评监管法规制修订奠定坚实基础。9名执法人员参加应急管理(地震)行政执法培训并通过考试。制定规范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制度,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维护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并重,在无锡、苏州等地开展监管检查时,同步开展市县执法人员现场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八)严格行政程序,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修订印发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办法,完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本单位履行防震减灾职责的规章制度,制修订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等,督促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全年审查修改重大合同30余件。

(九)探索信用赋能,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印发《江苏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信用管理办法》,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信用体系建设。抓好信用信息归集,全年通过“双公示”专栏公开行政许可信用信息61条,上传时间、公示内容均符合要求,信息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推行信用承诺制,组织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签订信用承诺书,建立履约践诺诚信档案。在局网站首页设置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息公开、评价报告评审结果公开板块,全年对评价单位信息更新2次,对评审结果更新3次。

(十)加强法治宣传,防震减灾意识不断增强

贯彻落实《地震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完成中期自查评估报告。推动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与地震科普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地震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治内容,提升公众防震减灾综合素养。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标准日”“全国宪法日”等普法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举办专题培训、开展宪法宣誓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十一)依法公开信息,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一是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在局网站首页设置信息公开频道,及时公开重要制度文件、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等重点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二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接收并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和解读分析,引导社会舆论,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年回复办理局网站互动交流平台各类事项35条,局网站发布信息728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60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2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地推动全局法治建设上了新台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紧抓“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常态化,利用为全局干部职工上党课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

二是坚持定期调度部署。坚持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进行研究,定期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汇报,切实抓好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按要求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是坚持科学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和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队伍素养与现阶段法治政府工作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治工作队伍仍需加强,缺少法律相关专业人员;二是法治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形式创新不足,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三是法治建设协调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工作合力不够、亮点不突出,法律顾问作用需进一步发挥。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落实落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是科学谋篇布局,法治建设工作持续走深走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研究制定2024年法治工作计划、监管计划,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落实,坚持“清单化”台账管理,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有力有为。切实履职尽责担当,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检查,强化地震安评信用监督管理,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四是夯实制度保障,重大行政决策持续提质提效。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加快标准申报编制,推动地方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作用,切实提高防震减灾法治建设水平。

五是加强素能培训,法治工作队伍持续强化优化。举办法治工作培训、法律知识讲座,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人员积极参加执法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信息来源:江苏省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