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省局新闻

刘红桂做客江苏新闻广播 解读《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10-11 15:29 浏览次数:

为做好《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宣贯工作,普及地震预警、紧急避险等防震减灾知识,10月11日,江苏省地震局副局长刘红桂、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严冬接受江苏新闻广播《新闻评谈》特别策划“谈法论治”栏目专访。

严冬介绍了《决定》出台的背景、亮点和主要内容。刘红桂介绍了江苏地震活动情况和目前我省的抗震设防情况,地震预警系统的作用,以及企业尤其是特定行业对预警信息定制服务获取方式等内容,并就听众关心的地震预报与地震预警区别、收到地震预警信息后如何避险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由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9月29日表决通过,是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地震预警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对地震预警工作遵循的原则、工作责任和工作机制、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应用和处置机制等进行了规定,对于完善我省防震减灾法规体系、依法做好地震预警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江苏省地震局